公司不买社保有什么风险,员工可以怎么做?
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四十七条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来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其中未依法缴纳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以及未及时缴纳,一旦公司有这种违法行为将会面临着支付赔偿金、补缴社保时的巨额滞纳金等风险。
同时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2、举报企业,要求补缴
《社保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会面临巨额滞纳金以及行政处罚等风险。
劳动者可以向社保机构(劳动监察部或当地社保中心)举报企业不缴纳社保的情况,要求企业进行补缴。
3、未缴社保造成损失,可要求企业赔偿
●《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在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比如,被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并以不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损失。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损失都能得到支持。
4、自愿放弃社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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